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社保基数2550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社保基数2550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6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多,允许执行上述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900元确定;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550元确定。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上述地区可分别在2900元、255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二、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2870元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2015年社保缴费最低缴费基数已调整到3022元。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
每年的4月份,江苏省社保局将根据江苏各公司申报的上年的平均工资重新确定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从当年的4月份到下年的3月份。
2015年江苏省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已调整为3022元。如贵公司员工的工资低于此基数,则应采用3022元作为公司及员工缴纳社保的计算基数。
2015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调整对社会公布。据悉,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上年度的2300元调整为2550元,缴费基数上限则提高到15446元。此外,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将提高。新的缴费基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月最低缴费基数增加250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根据今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调整后,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2550元的下限比上年度的2300元增加了250元。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大,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确定;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
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规范管理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社保基数2550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社保基数2550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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