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没有办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没有办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停保领不了失业金怎么办
失业登记是由劳动者自己登记的,劳动者携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出具失业证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不可以: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
(1)只有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人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接,续缴社保。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的规定,当事人自动离职的,应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劳动合同解除书的出具问题;
3、只有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50条的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当事人才能续缴社保;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我国《社会保险法》、我国《劳动合同法》。
应当从两个方面分析该问题,具体如下,供参考: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离职办结工作交接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内容
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相互包容才有更广泛的职业空间。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你可以找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反应此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没有办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没有办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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