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力资源管理跨部门协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人力资源管理跨部门协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力工作十几年了,在我看来,人力资源管理者既不是协调者,也不是领导者,而是管理者人力的专业叫做人力资源管理,是负责与人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一般的人士管理,招聘的管理,培训的管理,薪酬的管理,绩效的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管理凡是涉及与人相关的,都可以纳入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
人事一定是这条线者而不是领导者,企业的人事岗位就类似于军队里的指导员的角色,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有厂长经理和车间主任去负责,去管理,如果人事岗位的人高高在上,成为领导者,那就会出现多头管理的问题,其他人也不会服气,而且人事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不专业,没法干好!
一、公司指令发起调动: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员工调动申请表》,由调出部门负责人签字,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签字。
完成签批流程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官方公开渠道发布《岗位调动通告》(即调令),并抄送给调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
二、调入部门发出调动需求:
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由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与调出部门沟通后,调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完成签批流程后调令通告同上。
跨部门调动,所需要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资源部三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
签字顺序首先是调出部门签署意见,一般为同意调出并签名;然后调入部门签署意见一般为同意调入并签名;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一般为同意岗位调动。
一般情况下,岗位调动前己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岗位异动表上要标注异动前(后)岗位、待遇。签好后交人力资源部存入亇人档案。
事业单位调动的调令可以由木人拿去办手续。每个单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人员的工作调动是一件很正常们事情,而调工作调动是需要双方单位协商,先是由原工作单位向接收单位发出商调函,同意后万点由接收单位由接收单发出接收函,
劳动关系三方原则,也称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76年144号《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规定,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
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如劳动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制订、就业与劳动条件、工资水平、劳动标准、职业培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与卫生、劳动争议处理以及对产业行为的规范与防范等。
调整劳动关系有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
(二)保护劳动关系主体权益的原则劳动关系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权力和利益的关系。
(三)以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为基础的原则劳动关系的建立、存续和终止以及劳动关系双方的纠纷处理,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自主协商决定。
(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调整劳动关系还要遵循依法调整和三方协调的原则
直线管理部门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主要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包括对员工进行考评,进行绩效反馈和绩效改进的沟通。
专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在绩效考核中的职责包括:1.设计、试验、改进和完善考绩制度,并向有关直线部门建议推广。2.在自己部门认真执行既定考绩制度以作表率。3.宣传既定考绩制度的意义、目的、方法与要求。4.督促、检查、帮助本企业各部门贯彻现有考绩制度。培训实施考绩人员。5.收集反馈信息,包括存在的问题、难度、批评与建议,记录和积累有关资料,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6.根据考绩的结果,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和进行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
两个部门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主要由直线管理部门实施考核,而专职人力资源部门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则起辅助的作用,确保绩效考核过程的顺利进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力资源管理跨部门协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力资源管理跨部门协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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